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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发布时间:2015/12/01

降幅为0.7元/立方米,同步实行阶梯气价

    11月30日,记者从淮南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物价局发出通知,即日起,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降幅为0.7元/立方米,同时实行非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

    据了解,为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优化能源结构,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省物价局近日下发了《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70元,并进一步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本次方案实施时价格暂不上浮,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

    据此,市物价局随即下调了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目前经济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此次气价的下调不仅有利于淮南市工商业用气行业降低用气成本,同时有利于淮南市天然气的进一步推广利用。按照2014年淮南市工商企业非居民用气量统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280万元。在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4.00元/立方米降低为3.30元/立方米的同时,淮南市还出台了非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政策。阶梯气价分为三档:第一档:年用气量100万立方米及以下的,销售价格为3.30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100万立方米以上至500万立方米(含)的,销售价格为3.26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500万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3.24元/立方米。

    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降低与阶梯气价的推行,是我市天然气发展改革的客观需要。新政策在保护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同时,体现出天然气资源的珍贵性,促进了资源节约,也实现了利用价格杠杆支持实体经济及服务业发展的目的。

(记者 孙鸿)

 

(来源:淮南报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