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高新内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问题,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淮南高新区公租房项目住房申请、登记、审核工作于即日起至4月12日为集中受理阶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高新区公租房项目坐落于高新区南经九路与南纬七路(二通道)交口西南侧,项目共计9栋楼。计划2018年分配约1100户。面积约36?45平方米,均为基本装修。
二、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高新区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并在高新区内工作,且在高新区内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申请人工作所在高新区之外县区、园区(或外地市)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高新区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
(二)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在高新区内工作,且在高新区内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申请人工作县区(高新区)之外县区、园区(或外地市)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同一县区、园区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
三、申请方式
(一)申请渠道
高新区内就业的人群应由个人或工作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社区或三和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高新区所在地社区或三和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企业单位共同申请的请在单位公示所在企业员工的信息,公示通过无异议后,再到社区或三和镇申请受理。
2.受理及初审:社区或三和镇人民政府按申请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受理,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初审单位应在初审单位辖区内公示。
3.复审及分配: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核定并分配房源。符合条件的,应在辖区内公示,公示期满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分配房源。
(三)申请资料
申请人领取《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成后持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住房状况证明、学习就业情况证明等进行申请登记。
1.在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含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作单位证明。
(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毕业证可不提供)
(3)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已婚的夫妻双方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已婚的夫妻双方均要提供)
如是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提供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淮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可凭身份证到华声苑小区东门社保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自助打印并盖章)。
2.企业员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 章)、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淮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可凭身份证到华声苑小区东门社保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自助打印并盖章)。
(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已婚的夫妻双方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已婚的夫妻双方均要提供,凭身份证到政务中心41号窗口出具。)
(四)受理时间
即日起??2018年4月12日高新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所在地在高新区范围内并正常缴纳税收的企业员工(企业单位申请人员需在企业公示栏公示申请户的基本信息)。
四、申请要求
1、选房后不得退房、换房、更换户名。
2、符合要求的申请户无正当理由放弃选房或者选房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则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两年内不再享受住房保障资格。出现的空余房源由剩余符合要求的申请对象继续选房。
相关要求即日起可咨询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6629782
附:高新区社区地址及联系电话
泉山湖社区:泉山湖小区内社区服务中心,6629283;
绿湾社区:恒大绿洲二期5号商铺3楼,6616580;
弘湖社区:西湖春天27号楼一层,6699061;
三和镇人民政府:三和街道,6941915
相关附件请至淮南市人民政府网下载:
http://gxq.huainan.gov.cn/13151951/53190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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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