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撵兔子”本是集地方民俗和民间娱乐为一体的传统活动,然而,一些赌徒却用这项传统娱乐活动开起了赌档,放狗撵兔子,现场押注。2月14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赌博案件,被告人张某、吴某两人领刑受罚。
2015年12月9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张某和妻子吴某利用事先在凤台县李冲回族乡魏郢村租赁的场地,邀集本县及周边群众前来采用“狗撵兔子”的方式聚众赌博。
被告人张某在场内提供兔子,参赌人员自带格力犬,参赌双方各放一条狗去追撵兔子,先逮到兔子的一方为赢家。每局参赌双方可按照500元的倍数递增押钱下注,赌资交由被告人张某或吴某保管。每局结束后,被告人张某从赌资中扣除兔子300元以及10%以上的抽头钱,剩余的钱款交给赢家。当日下午,公安部门将该赌场查获,查实直接参赌人员22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夫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构成赌博罪,依法判处张某拘役两个月,吴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
(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严翠)
(来源:淮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