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问题日益受到公众和政府的重点关注。针对校园暴力进行专门治理甚至专门立法是各国政府的通行做法。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成为我国针对学生欺凌进行治理的第一个文件,也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将学生欺凌治理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来对待。
4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对校园欺凌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将学生欺凌问题全面纳入了防控范畴,提出了一系列新制度、新要求,规定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可以探索建立由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同时完善专门教育制度等。
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件屡屡发生,并呈现出低龄化、群体化、反复性等特点。教育部2016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校园欺凌发生率高达33.4%。其中,经常被欺凌的比例为4.7%,偶尔被欺凌的比例为28.7%。
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件,批准逮捕1180人。对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能够认罪悔罪的学生,开展社会调查2733人、提供法律援助2514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157人、附条件不起诉580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
图表. 校园欺凌发生率(2016年)
数据来源:根据教育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研究”项目抽样调查数据整理。
儿童福利研究中心副主任
我们在借鉴它国经验,加强专项治理和专门立法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合力,提出更富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美国在公益组织倡议下,掀起全国反校园暴力月活动,很多学校会在十月份的某一天要求学生穿蓝色衣服上学,以示反对校园暴力。
德国每所教育机构必须制定应对校园暴力的规章条款,让家长和学生每年签字确认,校园内发生的欺凌、威胁和身体伤害行为都会受到严厉打击。
澳大利亚鼓励支持建立各类救助组织以应对欺凌行为,如“反欺凌网络组织”和“澳大利亚无欺凌计划”,这些组织能够帮助学校了解欺凌现象,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为教师提供培训。
日本通过建立“防止校园霸凌对策协议会”,加强与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各方面人士合作,研究能够更有效地指导学生的方法。
加拿大通过设立帮助热线电话,帮助学生应对欺凌。
就在上个月,深圳启动了“青少年普法工程暨社会组织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这是国内首次系统性引入社会组织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也是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未来,地方政府和学校可依托社会组织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服务项目,形成贯穿事前预防、事中介入、事后修复的服务新模式,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系统解决校园欺凌防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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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