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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常识
编辑 倪龙芝    发布时间:2018/05/25

(一)设立互联网金融企业、资产管理类公司、投资咨询类公司、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筹集资金的;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或者以从事理财及其他资产管理类活动、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等名义筹集资金的;

(三)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种植养殖、项目投资、售后返租等名义筹集资金的;

(四)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虚构资金用途筹集资金的;

(五)以承诺给付货币、实物、股权等高额回报的形式筹集资金的;

(六)通过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现场推介、户外广告、传单、电话、即时通信工具等方式传播筹集资金信息的。

 

二、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一)不要到除银行、证券等正规金融机构以外的公司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此类公司没有发行理财产品的资质。

(二)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高回报”,当你想着高利息的同时,对方正盯着你的本金。

(三)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虚假宣传,对公司“实力”不轻信,对“名人”站台不迷信,没有盈利模式的骗局终将垮台。

(四)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能够安全退出,“赌一把”“赚一把”的心态会让你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淮南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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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南网、淮河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