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29日电(蒋巧玲)“《慈善法》实施后,民间公益事业将摆脱民不举官不究的尴尬状态。”28日,福建省简单助学公益协会执行会长郑斌就实施《慈善法》对民间公益事业的影响接受新华网记者专访。他指出,《慈善法》推动民间公益的合法性,让“草根”公益放开了手脚。
郑斌表示,9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慈善法》,对民间公益事业而言是一大福音,而其中最重要的影响,是促进民间公益的合法化。“在过去11年里,我看到了‘草根’公益遇到的困扰和尴尬,比如没有对公账号、没有公募权等等,这些都将在《慈善法》正式实施后化解。”
“拿简单公益来说,在2005年至2012年长达七年的时间,简单助学一直使用我个人的帐户接受捐款。缺乏公信力不说,账户安全问题就令我十分恐惧。”不仅如此,民间公益组织普遍没有公募权,筹钱渠道单一也一度让郑斌深受困扰。“只能私下接受认识和了解该公益组织的爱心人士捐款,处在民不举官不究的尴尬状态下,民间公益组织做不大,也不想做大。”
然而,随着《慈善法》的实施,民间公益合法化进程被推进,这些问题将得到解决。根据《慈善法》第十条明确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 “依法登记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申请公募资格”。“这就意味着,公募权将从少数几个慈善团体垄断中解放出来。民间公益组织获得公募权后,最重要的筹资渠道解决了,做大做强就不难了。”
谈及民间公益今后的发展,郑斌表示,随着现代公益事业的发展,民间公益、尤其是年轻人发起参与的民间公益活动,将更大程度地依托互联网进行。“‘互联网+公益’便捷高效,参与度高,是未来民间公益发展的一大方向。但由于互联网的诸多不确定性,这种渠道还需要更多的配套细则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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